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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 / 招考公告 / 2023-10-08 / 1065次阅读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发水务)于2021年9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红发水务是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板块二级全资子公司,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18年5月21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

  红发水务负责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和水力发电等。通过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水务产业资本的快速扩张,将红发水务打造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专业化程度高、具有持续核心竞争力的省内一流水务运营公司。为充实公司人才队伍力量,构建优质人才队伍,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员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综合管理部:行政文秘岗1名、人事管理岗1名;

(二)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岗2名;

(三)风险控制部:审计岗1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五、招聘实施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1012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登录

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baoming.ynexam.com/)。

(2)注册

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应聘者请直接登录;没有注册过的应聘者,请根据首页“报考流程”指引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

查看首页上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除填写报名表以外,还需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应报名材料至附件: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件);②个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任职资格所需要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扫描件、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荣誉证书;③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④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录用人员将由红发水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红发水务本部(蒙自)或涉及业务开拓的生产一线(项目工地),请报名人员结合自身情况报名。

4.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每轮总分均为100分,均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实施,其中:

1.笔试工作。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考核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排名相同,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五)背景调查、体检

1.背景调查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需配合做好背景调查,并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体检

通过政审的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公示

背景调查、体检结束后,红发水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背景调查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河人才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任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体检、背景调查、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格候选人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递补1次,如成绩排名影响到递补的,则面试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照红发水务现行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八、相关纪律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向公司监督部门提出。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十、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329616

监督电话:13769359868

公司监督部门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5号

本公告由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2.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3.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