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兴诚会计委托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性别 |
职位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办公辅助岗 |
不限 |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28岁及以下; 3、具有较强的表达和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功底; 4、能勤恳团结、吃苦耐劳。 |
1 |
|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等媒体上发布。
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17:30止;报名人员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网络缴费→打印准考证;
✸网络报名必需上传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所持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
2.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3.网络缴费: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8日,15:00止;资格初审通过后,在2024年1月19日15: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关注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号或未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5.报名咨询地址、电话: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中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气象路22号3幢105室;王老师 13312652030 15721852875)。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评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基本素质、求职动机、专业知识与特长、工作经验、工作态度与价值观、事业进取心、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复试确定;
4.面试成绩在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
(六)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九)聘用
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由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统一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考核等根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按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中的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当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兴诚会计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用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兴诚会计和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兴诚会计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0日